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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注意了,车位不用买,要求开发商退回车位

发表于2016-04-15

咱们小区车位也挺贵的,即使买了也要每月交管理费。车位其实是业主的,物业收取管理费也不合理。现在大家的车都停在小区门口,轮胎被偷,车窗被砸都是发生过的事,为什么有了车位业主却不能停?还是开发商太黑心,明明车位是业主共享的,偏偏拿出来卖钱。现在南京有业主告开发商,返还车位的事,已经胜诉了。希望大家上上心,让业主的车有地可停,退回已买车位的业主的钱!




南京案例判罚理由: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

该案的审判长盛皓从法律角度向记者详细解释判决理由,首先南京市规划局要求开发商按每0.2个车位标准建车库,这就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开发商建车库的法定义务。建成后的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交付建筑物的人共同使用。其次,小区实有土地使用面积为7697.60平方米,分摊面积也是7697.60平方米,足以证明该小区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的权和支配权,除非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根据《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附属公配设施费是商品房成本的构成部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由于开发商并无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因此可以认定,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放入商品房的成本。

发表于2016-04-15
萌萌小白兔,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业主注意了,车位不用买,要求开发商退回车位”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17
开发商退车位费了吗
发表于2016-04-17
还是要交一些钱的,要是不交钱,开发商直接做成基础就得了,干嘛还建成车位,车位还要装修的,中立角度
发表于2016-04-20

,最后的结果是协商后50万完事,车位还是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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